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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4号)规定,我局****环境监测站组织专家对《**省**县**塘**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现将该方案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62-****002。
附件:**省**县**塘**建筑用花岗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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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