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一、招标条件本**区**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机关批准,项目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0MW800MWh储能设施,配套建设330kV升压站一座,送出线路0.5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区**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区**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2025年7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本企业缴纳,****中心出具含企业名称的社保证明或有网址和网络验证码的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4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8日17时00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一个PDF****公司邮箱****@qq.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理公司审查报名资料合格后,向投标单位发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至时间:2026年5月19日9时00分。
2、递交方式:****酒店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5月19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酒店会议室七、其他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标书代写
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注: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需提供该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本**区**200MW800MWh****电站项目EPC总承包仅招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由中标人自行招标。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省**市**区王岘镇南环路(**市城市****公司)三楼301铺联系人:石志瑞电话:139****5989电子邮件:****@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三楼联系人:王工电话:153****6303电子邮件:****@qq.com2026年04月29日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招标人名称):(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
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①甲公司权利义务:②乙公司权利义务:(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费用如何支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说明;(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需提供该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