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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30 00:00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主体:
上****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新府〔2026〕18号
成文日期:
2026-04-20
发布日期:
2026-04-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实施洪联新村旁小微水体整治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洪联新村旁小微水体整治项目
二、建设性质
改建
三、建设地点
**居民区洪联新村南侧
四、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约2202立方米,河道消杀6597平方米,袋装土方填筑660立方米,打木桩460.32立方米等。
五、项目法人
本项目法人为****。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尽快组织实施,注意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上****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