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等相关规定,因服务地址搬迁,****诊所、**全****公司****公司两家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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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