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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329X | 建设单位法人:姜涛 |
| 陈学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采油厂 |
| ****油厂2021-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仙河站、****开发区 |
| 经度:118.91729 纬度: 37.9950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16 |
| 东环审〔2021〕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500 |
| 60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329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31329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80740W | 竣工时间:2025-12-23 |
| 2025-1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24 |
| 2026-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部署52口油水井(油井49口,注水井3口),Φ76×4mm单井出油管线2.01km;Φ89×4.5mm单井出油管线5.19km;Φ114×4.5mm钢管线2.0km;DN100玻璃钢管线0.2km,2PE外防Φ48×3mm掺水管线1.1km,2PE外防 | 实际建设情况:共部署20口油井,注水井2口,二期工程单井集油管线合计2.68km;Φ76*4.5单井出油管线1000m;Φ89*5单井出油管线890m;DN80单井出油管线260m;Φ76*6单井出油管线280m;二期工程掺水管线Φ46×6mm掺水管线0.15km,2PE外防 |
| 实际采油与设计存在出入属于正常现象,实际产能未超出设计产能。井位实际微调,相应配套管线进行调整;实际建设未超设计管线长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油、油气集输、井下作业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采油、油气集输、井下作业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伴生气均不含硫化氢,****油田、****油田的69口油井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每口油井安装1套油套连通装置;****油田的10油井(分布于8座已建井场)采出液采用拉油方式生产,每井场各配套建设1座40m3电加热多功能罐,拉油需采用浸没式装车,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挥发。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厂界监控浓度限值。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处理站预处理,再进入长堤采出水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进桩1、长堤、桩82、桩西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采****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经桩1、长堤、桩82采出水站、桩西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外委规范处置。落地油、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营期应采用低噪音抽油机等措施,减少对距离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控。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 248 号)有关要求。 运营期油气集输采用密闭工艺,经现场核实,油井井口均安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进入集油干线。典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 标 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厂界监控浓度限值(2.0mg/m3)的要求;各项措施均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随钻井固体废物一起被收集;钻井产生的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钻井泥浆由中石化****公司****公司委托****、胜利油**兴****公司、**奥友****公司、******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固液分离,液相(即钻井废水7700.24m3)委托首创水务、埕东联合站、孤五联合站、**市普林斯****公司、中石大达新(**市**区)****公司、津膜环保、****处理厂等单位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本项目钻井期生活****施工队伍,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不外排。酸化废液、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长堤废液站处理后,再经长堤采出水站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回收至集输流程,分别进入桩1、长堤、桩82、桩西联合站,经三相分离后进入站内采出水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项目钻井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现场设置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油井未进行修井作业,没有产生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废液主要包括修井作业产生的井筒循环液、井口返排水、冲洗水、冷却水等。本项目二期工程新钻22口井,井下作业废液产生量约660m3/a,井下作业废液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辖区接转站(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注地层,无外排。 (三)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在油罐区、配浆用水池区、泥浆不落地装置区、井控装置区等重点防渗区铺设了渗透系数≤10-10cm/s的防渗材料,防渗材料循环利用。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了防渗效果。钻井过程采用了无毒无害的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经固井测井核实,本项目固井质量均合格。****油厂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的相关要求,规范布设、建设了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由中石化****公司****公司****油**兴****公司、**奥友****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固液分离,固液分离产生的固相检验合格后,用于井场垫路、制砖、作建材综合利用等;建筑垃圾作为井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桩1-侧53注水管线采用定****预制厂,在施工期间设置泥浆罐,重复利用,工程完成后剩余的泥浆就地固化填埋处理;本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集输及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落地油、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润滑油。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无油泥砂和废润滑油产生。运营期油泥砂产生后现场收集,并依法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市****公司实施无害化处置,全过程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钻井期,15口井的钻井过程选用了低噪声的网电钻机钻井,7口井因位于不具备用电条件的井场,采用了柴油发电机钻井。同时加强了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本次验收调查期间,噪声的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未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油设备噪声和井下作业噪声。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底座,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油井进行作业时,选用低噪声的修井机;制定修井作业施工计划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经调查,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道加强了防腐,敷设线路设置了标志桩,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了巡线,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油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了演练;****油厂对工人实行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在生产岗位设置了事故柜和急救器材,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储存、输送等过程都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物料泄漏,在可能有气体泄漏或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检测器,并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中安全距离的要求,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米,本项目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七)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已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恢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项目VOCs排放量控制在0.49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十)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油井停运、管线泄漏、多功能罐泄漏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八)污染物总量控制。一期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35t/a,二期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5t/a,合计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5t/a,符合环评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于0.495t/a”的要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不涉及**锅炉,依托的水处理****采油厂目前的排污许可管理中。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再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施工期间及运营期间未收到投诉。 (十) 经调查,****油厂具备完善了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应急环保措施。经调查,本项目不涉及闭井期,本项目进入闭丼期后会严格按照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6646-2017)及《油气田开采废弃井永久性封井处置作业规程》(GB/T43672-2024)进行封井。****油厂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但本项目不涉及新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的建设。****油厂制定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油井停运、管线泄漏等非正常工况。定期对地下水开展监测。严格落实了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从严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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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5 | 0.015 | 0.05 | 0 | 0 | 0.05 | 0.015 | / |
| 1 | 油井井口加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 | 油井井口加装了油套 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 20套 | 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
| 1 | (1)具备网电条件的,采取网电钻机;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3)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 | 钻井期,15口井的钻井过程选用了低噪声的网电钻机钻井;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同时加强了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本项目运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底座,并且运营期间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使其保持在良好运营状态,对油井进行作业时,选用低噪声的修井机;制定修井作业施工计划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该项目钻井时应采取表层使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提高固井质量等措施防止造成不同层系地下水的穿层污染。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在油罐区、配浆用水池区、泥浆不落地装置区、井控装置区等重点防渗区铺设了渗透系数≤10-10cm/s的防渗材料,防渗材料循环利用。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了防渗效果。钻井过程采用了无毒无害的水基泥浆,表层套管、油层套管固井水泥均返高至地面,经固井测井核实,本项目固井质量均合格。****油厂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的相关要求,规范布设、建设了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钻井泥浆为一般固废,外委规范处置。落地油、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泥浆由中石化****公司****公司****油**兴****公司、**奥友****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固液分离,固液分离产生的固相检验合格后,用于井场垫路、制砖、作建材综合利用等;建筑垃圾作为井场及道路基础的铺设,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施工现场已恢复平整,无乱堆乱放现象;桩1-侧53注水管线采用定****预制厂,在施工期间设置泥浆罐,重复利用,工程完成后剩余的泥浆就地固化填埋处理;本项目二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集输及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油泥砂(落地油、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润滑油。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无油泥砂和废润滑油产生。运营期油泥砂产生后现场收集,并依法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市****公司实施无害化处置,全过程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落实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 1 | 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 项目临时占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已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尽量减少占地的面积;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办理关用地手续。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恢复。 |
| 1 | 钻井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 经调查,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道加强了防腐,敷设线路设置了标志桩,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了巡线,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油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了演练;****油厂对工人实行上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环保宣传教育以及紧急事故模拟演习。在生产岗位设置了事故柜和急救器材,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使储存、输送等过程都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防止易燃易爆物料泄漏,在可能有气体泄漏或聚集危险的关键地点装设检测器,并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2019年3月1日)中安全距离的要求,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米,本项目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
|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处理站预处理,再进入长堤采出水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收集后进桩1、长堤、桩82、桩西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采****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经桩1、长堤、桩82采出水站、桩西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推荐****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钻井废水随钻井固体废物一起被收集;钻井产生的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钻井泥浆由中石化****公司****公司委托****、胜利油**兴****公司、**奥友****公司、******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固液分离,液相(即钻井废水7700.24m3)委托首创水务、埕东联合站、孤五联合站、**市普林斯****公司、中石大达新(**市**区)****公司、津膜环保、****处理厂等单位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本项目钻井期生活****施工队伍,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不外排。酸化废液、压裂废液由罐车拉运至长堤废液站处理后,再经长堤采出水站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井下作业废水回收至集输流程,分别进入桩1、长堤、桩82、桩西联合站,经三相分离后进入站内采出水系统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项目钻井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现场设置移动厕所内,施工结束后均及时拉运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运营期:自进入调试期至验收调查期间,油井未进行修井作业,没有产生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废液主要包括修井作业产生的井筒循环液、井口返排水、冲洗水、冷却水等。井下作业废液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辖区接转站(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回注地层,无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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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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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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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尽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已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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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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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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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