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
采购单位: ****
获取文件时间: 2026-04-30 00:00 - 2026-05-09 23:59
开标时间: 2026-05-12 10:00标书代写
招标地点: **省/**市/**区
详细地址: -
**市望陶家园C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磋商公告
**** 受****委托,就其所需的**市望陶家园C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望陶家园C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
2.项目编号:****;
3. 项目预算(人民币/元):300000.00元;
4.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元):300000.00元;
5. 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服务期 |
备注 |
| 德镇市望陶家园C区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 |
1项 |
300000.00元 |
合同签订之后60 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
采购需求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其他条件:
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说明:如供应商提供了《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视同提供了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09日登入**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获取招标文件。
发布媒体:**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查看“常见问题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咨询QQ:****583988、****28657、****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获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四、磋商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标线上评审):
2.1、本项目开标地点:**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标书代写
2.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盖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标书代写
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须使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工具(含驱动)可在**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任意页面右侧“投标客户端”点击下载。
(2)投标人进行投标需要提前远程办理CA数字证书(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只需会员审核通过即可,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要启用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常见问题专区”栏目。电子标服务
(3)在**省国有企业采购服务平台已办理且还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无需重新办理,可直接参与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
(4)**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两种CA数字证书,即:实体CA、移动CA,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办理。
(5)全流程电子化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21:00前)或咨询在线客服(QQ:****583988、****28657、****922569)。
2.2、未按上述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站的投标单位,视为未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可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4、为规范本项目采购交易流程,保障平台有序运行,现将**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收费标准明细公示如下:
一、报名阶段的平台使费
1、项目金额0-50万元(不含),按照50元/供应商收取;2、项目金额50(含)-100万元(不含),按照100元/供应商收取;3、项目金额100(含)-200万元(不含),按照200元/供应商收取;4、项目金额200万元(含)以上,按照300元/供应商收取。
二、成交后的平台技术服务费
1、单笔交易金额0-10万元(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4%向中标企业收取; 2、单笔交易金额10-50万元(不含),按照成交金额的0.6%向中标企业收取;3、单笔交易50万元(含)及以上,按照成交金额的0.8%向中标企业收取(封顶1万元)。
本次公示的**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报名阶段平台使用费与成交后平台技术服务费,均为平台运营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与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分属不同费用类型,二者计费依据、收取主体、用途均不相同,互不关联。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市**区中华北路 209 号 2 号楼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8-****16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民和镇人民大道栖贤园小区1幢4单元103铺/****公司:**省**市**区**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8****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