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造船基地(一期)项目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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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6598103宰春朝
戴****省**市**市
**省**市十二圩沿**路12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基地(一期)项目
2018版本:073-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C3731-C3731-金属船舶制造
**省**市**市 十二圩沿**路128号
经度:119.21359 纬度: 32.23836****生态环境厅
2006-05-23
苏环管〔2006〕71号****
2021-05-2459400
1609****
913********6598103******公司
913********9629805**迈****公司
913********668839K2025-05-16
2026-04-012026-04-28
http://www.****.com/detail.aspx?id=360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5万吨级、7.5万吨级油轮、货轮、油货轮等船舶产品42.5万吨,年产钢结构7000吨年产2.5万吨级、7.5万吨级油轮、货轮、油货轮等船舶产品42.5万吨,年产钢结构7000吨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造船所需的钢材从水路运至钢材装卸码头,进入钢材及管子堆场备用。板材和型钢在船体车间进行抛丸、喷漆预处理,再进入钢材的切割加工和部件的装配焊接。接着在船体装焊车间将零部件焊成平面分段、曲面分段和立体分段,运送至涂装车间进行分段二次除锈清理及涂装后,再送至船坞平台进行船体合和安装,并进行除锈及涂装工作,最后进行码头舾装、试验、试航及交船。舾装是将小部件整合大件,整个造船过程中分多次舾装,舾装过程需要焊接和喷漆。造船所需的钢材从水路运至钢材装卸码头,进入钢材及管子堆场备用。板材和型钢在涂装车间进行喷漆预处理,再进入钢材的切割加工和部件的装配焊接。接着在船体装焊车间将零部件焊成平面分段、曲面分段和立体分段,运送至涂装车间进行分段二次除锈清理及涂装后,再送至船台(坞)平台进行船体合拢和安装,并进行除锈及涂装工作,最后进行码头舾装、试验、试航及交船。
1、优化试压工艺,由水试压调整为空气试压; 2、优化水火成型工艺,该工艺冷却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取消钢材预处理喷砂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以及“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全厂排水系统。生产废水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进行预处****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区不得设置污水排放口。 加强码头及试航船舶废水管理,码头作业平台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以及试航船舶的含油机舱水必须有效收集后,送厂内废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禁止在码头作业区排放船舶废水,码头应设置接收船舶废水的备用管道及接口,必要时接收船舶废水送厂内废水处理系统处理。 2、废气:燃油锅炉使用低硫油,确保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含尘工艺废气应经高效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不得低于98%;漆雾、有机废气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去除效率不低于85%,经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管排放;焊接设备应配置焊烟净化机组,各类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处理厂恶臭气体等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采取可靠的隔声降噪措施,空压机、抛丸机、喷丸机等高噪声源置于室内并采用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钢材装卸过程的噪声控制,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中沿长江一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和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1、废水:本项目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以及“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全厂排水系统。由于将水试压调整为空气试压,因此不再产生试压废水,对应的沉淀池取消建设;优化水火成型工艺,该工艺冷却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由于取消循环冷却水,因此冷却水外排水不再产生。全厂其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处理厂。 本项目码头作业平台无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以及试航船舶的含油机舱水的产生及排放。船舶试航与压载用水由船舶带走,不在厂区内产生。 2、废气:本项目取消锅炉建设,无锅炉烟气产生及排放。 分段喷砂工序产生的含粉尘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分段涂装工序产生的漆雾、有机废气经“多级过滤+沸石转轮+电加热RTO”净化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配备焊接烟尘净化器。 验收监测期间,各排口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 本项目已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粉尘、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处理厂,****处理站,不涉及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相关标准;厂内无组织监控点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 3、噪声:本项目已采取可靠的隔声降噪措施,空压机、抛丸机、喷丸机等高噪声源置于室内并采用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钢材装卸过程的噪声控制。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1、废水:①员工生活污水量减少;②锅炉排水、软水站弃水、水火成型废水、试压废水不再产生;③新增初期雨水。 2、废气:①锅炉废气不再产生;②钢材预处理喷砂废气不再产生;③分段涂装车间喷砂废气处理设施由2套二级滤筒除尘变更为2套滤筒+布袋除尘器;④涂装车间废气处理设施由干式漆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变更为多级过滤+沸石转轮+电加热式RTO焚烧处理;⑤新增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处理危废库废气。 3、噪声:实际建设空压机和废气处理系统风机数量减少,锅炉房鼓风机取消,高噪声设备数量减少。 4、固废:验收补充识别废焊渣、废焊条、废布袋、废铅蓄电池、废滤筒、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化学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特别应加强油品、溶剂储运及使用过程的环境管理,杜绝各类漏油事故及有机溶剂泄漏事故的发生,废水事故池容量不小于2000立方米。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油品、溶剂储运及使用过程的环境管理;已建设2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口截流装置等。已于2023年12月1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2****环境局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321081-2023-174-H。
未发生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4.925 8.5141 0 0 4.925 4.925
0 13.79 23.84 0 0 13.79 13.79
0 1.381 2.19 0 0 1.381 1.381
0 0.145 0.219 0 0 0.145 0.145
0 1.72 0 0 0 1.72 1.72
0 0 0 0 0 0 0 /
0 0 18.61 0 0 0 0 /
0 0 7.32 0 0 0 0 /
0 11.512 27.4 0 0 11.512 11.512 /
0 12.175 21.6 0 0 12.175 12.17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多级过滤+沸石转轮+电加热式RTO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涂装废气经“多级过滤+沸石转轮+电加热式RTO”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026.****.04、2026.****.05、2026.****.06对DA001开展验收监测
2 滤筒+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喷砂废气经各自配套的“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2025.****.03、2026.****.04、2026.****.05对DA002、DA003开展验收监测
3 二级活性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危废库废气经各自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025.****.03、2025.****.04对DA004开展验收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消声、减振、降噪 南厂界(面向长江一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采取购买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2025.****.03、2025.****.04对厂界噪声开展验收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和含油废液等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 本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漆渣、废过滤材料、废分子筛、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油漆桶、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加强对运输过程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厂内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码头施工作业应选择对水环境影响小的船舶和机械,将对水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施工结束后应采取措施对码头附近水域滩地进行生态恢复。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码头施工作业选择对水环境影响小的船舶和机械,对水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已采取措施对码头附近水域滩地进行生态恢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生产过程、化学品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特别应加强油品、溶剂储运及使用过程的环境管理,杜绝各类漏油事故及有机溶剂泄漏事故的发生,废水事故池容量不小于2000立方米。 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油品、溶剂储运及使用过程的环境管理;已建设20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口截流装置等。已于2023年12月19日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22****环境局完成备案登记,备案编号为321081-2023-174-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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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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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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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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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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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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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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