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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乌牛104国道以北片区详细规划LX03-01-c、LX03-02-c、04-06-07等地块规划修编 发布日期:2026-04-30 | |||||||||||||
| 《**县乌牛104国道以北片区详细规划LX03-01-c、LX03-02-c、04-06-07等地块规划修编》****研究院编制。2026年4月30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区块,总用地面积4.88公顷。****工业园区,**经三路,南至岭下溪,西至经二路,北至工业北路,用地面积约4.08公顷;****社区,**新宅路,南至**路,西至乌牛内河,北至电力路,用地面积约0.8公顷。 二、地块编号 本次规划主要涉及6个地块,地块编号分别为LX03-01-b、LX03-01-c、LX03-02-b、LX03-02-c、04-06-07a、04-06-07b。 三、用地功能 LX03-01-b、LX03-02-b地块为防护绿地;LX03-01-c、LX03-02-c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04-06-07a地块为公园绿地,兼容文化设施;04-06-07b****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四、道路交通 本片区停车配建标准按照《**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温资规〔2024〕22 号)的要求进行配置,未尽事宜按照《****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DBJ33/T 1021-2023)要求执行。 五、城市“四线”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不涉及蓝线、紫线、黄线。规划范围周边河道根据相关水利规划执行。 本次规划范围内绿线面积为1.41公顷,在满足安全需要、保证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可结合河道蓝线优化调整。 六、城市设计引导 整体应形成简洁、大气的城市风貌。建筑风格方面,应形成现代简约的建筑风格,外立面利落**、富有韵律感;建筑色彩应雅致、明快。公共空间方面应形成标志性公园形象,公园需考虑与周边地块功能相互融合与互补。景观环境应结合周边河道,合理布置活动场地,打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规划局****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网站https://www.****.cn/ 联系地址:**县**街**前路117号(****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5232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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