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48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20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县****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地区**县喀拉玛盖乡克孜勒乌英克村**县****公司现有厂区内,本次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南侧空地进行建设,项目区东侧为耕地,西侧、南侧为绿化带及空地,北侧为**县喀镇永久滴灌带厂,中心地理坐标:E87°46′55.858″,N46°39′42.547″。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在现有厂区内**1栋造粒及滴灌带加工车间(占地面积700m2),内设废塑料回收造粒生产线2条,滴灌带加工生产线8条;1栋地膜加工车间(占地面积800m2),内设地膜加工生产线8条;1栋办公楼(占地面积500m2),另外配套建设清洗池(容积30m3)、冷却循环水池(容积3m3)、循环沉淀池(容积300m3)、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及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10m2)、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5m2)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115t/a,滴灌带5500t/a,地膜10000t/a。
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9.963%。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价结论、****委员会出具的《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251********543****0093)、****环境局****分局《关于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核定的函》(福环函〔2026〕173号),本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挡,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装卸高度,运输过程中对物料进行遮盖,加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的管理与维护。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基础开挖等易起尘作业。运营期每台造粒机、滴灌带、地膜挤出机上端分别设置集气罩,共计18套。造粒工序、滴灌带生产工序、地膜生产工序有机废气均经“集气罩+软帘+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100mg/m3)。生产线均布设于封闭生产厂房内,原料堆场三面设置围挡及挡雨棚,同时硬化地面,废塑料采取篷布遮盖,破碎工序采取湿法破碎,造粒、滴灌带、地膜生产过程中未收集处理的无组织有机废气经车间内排风扇及时通风排出,同时加强操作工人的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口罩、眼镜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劳动规范作业,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4.0mg/m3;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浓度限值1.0mg/m3;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20(无量纲)。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要求,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车辆冲洗水或场地扬尘洒水,不外排。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及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施工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标准。运营期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配置减振、消声等装置,设置隔离带,加强设备的运营维护和管理,确保各类设备运行状况良好;采用隔声门窗,加强车间周围和厂界处绿化建设,隔音降噪。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再利用部分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产车间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可就地用于场区平整。运营期分拣废物、废滤网集****填埋场处置;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送至造粒工段重新造粒回用;沉淀池泥沙集中收****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运输过程的污染控制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 2025-2012)等有关规定。餐饮废油脂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乡镇指定地点,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置。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中相关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点,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 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沉淀池、生产车间、****泵站及污水管线采用一般防渗方式,要求防渗性能达到渗透系数<10-7cm/s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为项目生产车间、库房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防渗。厂区其他地面除绿化用地、预留空地外均采取灰土铺底后,在上层铺10~15cm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做好污水管道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严格用水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强化对环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生产场地设置明显警示牌并配备灭火器材等,并设置防火通道,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并按要求开展修编、评估及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四、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项目运营排放污染物前,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同时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五、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