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红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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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评审〔2026〕49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4-20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总站:

你单位报送的《**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市阿拉哈克镇、切木尔切克镇,项目渠道起、终点坐标分别如下:黑大渠一段起点坐标为E87°54'33.00",N47°52'10.878",终点坐标为E87°54'39.931",N47°51'43.591";黑大渠二段起点坐标为E87°90'93.831",N47°85'98.812",终点坐标为E87°56'50.250",N47°49'12.163";三队支渠末端起点坐标为E87°53'30.483",N47°49'40.424",终点坐标为E87°53'05.32981",N47°49'23.29151"。一斗渠起点坐标E87°59'48.872",N47°47'43.863",终点坐标为E87°59'39.121",N47°47'44.591";二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9'32.334",N47°47'43.782",终点坐标为E87°59'27.541",N47°47'38.540";三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9'28.930",N47°47'41.341",终点坐标为E87°59'24.920",N47°47'41.721";四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9'52.012",N47°47'14.561",终点坐标为E87°59'44.214",N47°47'15.620";五斗渠起点坐标为87°59'50.181"E,47°47'12.784"N,终点坐标为E87°59'37.581",N47°47'03.863";六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7'57.161",N47°47'19.801",终点坐标为E87°57'36.123",N47°46'58.786";七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7'35.851",47°46'38.862",终点坐标为E87°57'10.210",N47°46'31.480";八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7'58.710",N47°46'49.240",终点坐标N为E87°58'03.360",N47°46'38.430";九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8'01.650",N47°46'39.311",终点坐标为E87°57'46.934",N47°46'26.172";十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7'58.874",N47°48'47.834",终点坐标为E87°57'50.112",N47°48'08.911";十一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7'44.491",N47°48'30.712",终点坐标为87°57'37.481",N47°48'14.171";十二E斗渠起点坐标为E87°57'34.460",N47°48'20.552",终点坐标为E87°57'25.091",N47°48'17.512";**干渠3+018-4+080段起点坐标为E88°07'19.682",N47°49'20.702",终点坐标为E88°07'09.082",N47°49'25.421"。建设性质为改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为项目改建防渗渠道总长16.913km,其中**干渠防渗渠道总长1.062km,桩号3+018—4+080段;黑大渠防渗长度为8.858km,三队支渠末端防渗长度为0.983km;斗渠防渗长度为6.010km,渠道沿线改建渠系配套建筑物399座,其中**干渠渠系配套建筑物155座,支渠渠系配套建筑物41座,三队支渠末端2座,黑大渠84座,斗渠渠系配套建筑物92座,节制闸25座。本工程共设置水闸304座,其中**干渠渠系配套节制分水闸23座,分水闸95座。支渠渠系配套节制分水闸24座。三队支渠渠系配套节制分水闸2座。黑大渠渠系配套节制闸1座,节制分水闸10座,分水闸48座,双向分水闸1座,斗渠渠系配套节制闸8座,节制闸带桥2座,节制、分水闸26座、节制闸(带桥)2座、分水闸30座、分水闸(右)(斗渠带跌水)1座、节制(带跌水)、分水闸(左)1座、双向分水闸1座。涵洞3座,其中黑大渠1座,斗渠2座。建设农桥41座,牧道桥37座(分别设置在**干渠2座,支渠部分14座,黑大渠9座,斗渠12座);人行桥4座均位于**干渠。生产区主要包括机械停放场、****工厂、料场、仓库、****工厂、混凝土拌和站等,占地面积为0.27hm2;设置0.4m3移动式拌合机。施工自备30kW移动式柴油发电机作为施工用电电源。临时堆料、临时生活区,主要依托阿拉哈克镇、切木尔切克镇现有民房,临时道路依托现有国道、乡村道路,无需**临时道路。配套建设临时化粪池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不设置弃土(石、渣)场及机械维修场所。工程标准为小型水利工程,**干渠3级。其余5级;使用年限20—30年,防洪标准10年一遇。项目建成后灌溉面积5.85万亩,年节水量约353.92万m3。

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8.37hm2,临时占地面积0.77hm2。总投资644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4万元,占总投资的0.40%。

二、根据**众智安环****公司编制的《**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阿****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市克兰河上游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阿市发改投资〔2025〕263号),本项目符合**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环保措施。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施工期避开暴雨洪水季节,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将施工活动控制在施工占地范围内;严禁在大风、大雨天气下施工;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在便道出入口竖立保护植被的警示牌;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同时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工作。运营期间定期组织渠道沿线巡视,避免排污现象。沿线加强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对渠道周边村民开展宣传教育、管理,禁止向渠堤倾倒垃圾、废水等,同时向沿线村民做好渠道建筑物保护的有关宣传,保证各斗渠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修建临时施工围挡和抑尘喷雾;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临时堆场、裸露地表采取防尘覆盖、喷雾等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区及临时堆场的主要出入口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及时清理弃方、建筑垃圾。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合理布置、优化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等。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处理。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及维护,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优化施工方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能耗小的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严禁午间(14:00-15:00)及夜间(22:00-08:00)施工。施工阶段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相关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弃方全部用于灌渠两侧平整;钢筋、焊接边角料、保温材料等优先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和建筑垃圾、沉淀池泥沙等分类、集****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填埋场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护等工作。建立健全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及演练;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队伍建设,并与地方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4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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