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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10626-2026-002620 文 号:德市罗发改投资〔2026〕41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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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政府:
你单位《关于**镇范家大院周边农文旅融合综合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万府函〔2026〕29号)收悉。该项****设计院****公司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经研究,原则同意**镇范家大院周边农文旅融合综合改造项目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范家大院周边农文旅融合综合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镇响石村。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范家大院周边田地整理,含堡坎约360m3、沟渠、田埂垒砌土方约637m3、土地平整约29129㎡;范家大院周边沉沙井、检查井、梯步及配套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5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7.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