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改革局****公司**网区2026年非电网直供小区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凭发改报〔2026〕5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东盟商业港小区现有两台变压器过载的问题,解决**市**镇南兴盛世国际小区中低压线路和低压配电柜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均具有重要作用,****公司**网区2026年非电网直供小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市东盟商业港小区、南兴盛世国际小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改造1台配变,容量为800千伏安;
二**及改造10千伏线路0.02千米,0.4千伏线路1.75千米。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13.35万元,其中,项目拟申请超长期国债27.52万元,其余由项目业主自行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项目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项目工程均在小区原有建设地点范围内进行,不新增建设用地。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技术路线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文件规定,电网工程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要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十四、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公司**网区2026年非电网直供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印
附件1
| ****公司**网区2026年非电网直供小区改造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213.3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委员会令第16号,本项目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招标标准,无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4月30日 | |||||||
附件2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公司**网区2026年非电网直供小区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 知 人:****委员会
被告知单位:****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