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无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6-04-29
标 题: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决定书
发文字号: 融水利批〔2026〕49号
发布日期: 2026-04-30
有 效 性: 有效
融水利批〔2026〕49号
****集团****公司****水厂):
你单位《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同意对你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编号:D350181S2024-0016)依法予以注销,现向社会公告。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立即办理新的取水许可证。
****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