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第二中学与泉港职业中专校区置换物资等搬运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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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 **** (采购人)的委托对 ****中学****中专校区置换物资等搬运项目二次招标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中学****中专校区置换物资等搬运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

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控制价

(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1

****中学****中专校区置换物资等搬运项目二次招标

1项

476550.00元

其他未列明行业

9500.00元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特定资格: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合同包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并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采购公告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1日17:30时(**时间)截止。

5.2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时间及报名期限内通过邮箱报名或至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163.com或至**市**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现场获取)。工作时间每天08:30~12:00时,14:00~17:30(**时间),逾期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15:00时(**时间),实质性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6.2磋商时间:2026年5月14日15:00时(**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大厅(地址:**市**区峰尾镇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标书代写

7.现场踏勘:

本项目将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因本项目涉及两个不同校区,为确保供应商充分了解现场环境及搬运条件,本项目分两个时间段组织统一踏勘,具体安排如下:

踏勘批次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联系人/电话

第一批次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上午9:30时

****(地址:**区山腰街道锦塔村)

陈老师
139****9960

第二批次

[磋商文件发售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下午14:30时

**省****中专学校(地址:**区驿峰中路277号)

连老师
189****3888

踏勘要求:

(1)每家供应商委派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不超过2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供应商须在踏勘前(即2026年5月11日下午17:30前)向踏勘联系人报备参与人员信息(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未报备的,视为放弃踏勘资格。

(3)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交通、食宿、保险等一切费用。踏勘期间应服从现场组织安排,****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8.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采 购 人:****

地 址:**区山腰街道锦塔村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39****9960

10.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峰尾镇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联系人:林霞/林舜华/林夏强 联系方式:0595-****3888/177****0288

日期:2026年4月30日

附1:购买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缴交及****银行账户信息

银 行 账 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户 名:****

账 号:157********0116906

特 别 提 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电汇或现金提交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银行转账,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银行到账确认为准。标书代写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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