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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受理了**和****公司建设项目、**奥德**汽****公司新能源车用蓄电池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备注 |
| 1 | **和****公司建设项目 | **壮族自治区**市**区新柳大道30号****中心4#厂房 | **市圣川****公司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服务局2026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链接。 |
| 2 | 新能源车用蓄电池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 **市柳东新区花岭片C-8-4、C-8-6地块 | ****公司 |
二、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2-****572;电子邮箱:****@163.com;通讯地址:**市**区新柳大道89号,****中心;邮编:545616。
三、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