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关于《<**县瑞溪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A-04-11地块技术修正报告》
的批复公告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需要,我局对《**县瑞溪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以下简称“瑞溪控规”)中的A-04-11地块已****处理厂在控规成果中信息进行核查。经查,该地块在原规划文本、图则及数据库存在表述不一致的情况。为确保规划实施的准确性与法定效力,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县瑞溪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A-04-11地块技术修正报告》。报告明确,修正后已****处理场址的控规地块编号为A-04-11,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用地代码为1302),参照****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施工图,确定该地块规划管控指标分别为容积率≤0.60,建筑密度为≤30%,建筑限高≤12 米,绿地率≥30%,具体修正内容详见附件。
本修正批复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修正后的“瑞溪控规”文本、图集、图则为法定有效版本,原规划中相应不一致的表述即行废止。请各有关单位严格依照本批复内容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县瑞溪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A-04-11地块技术修正报告-****0304
****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