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服务中心:
本机关于2026年4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横25路(上跨沙江河段)(项目代码:****)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市城市内河湖泊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市鸡村**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横25路(上跨沙江河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见附件)。
附件:**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