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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2026年3月15日,****在**市**县主持召开了**330kV汇集站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现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设施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公示20个工作日(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崔俊明/187****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