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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开展评估工作,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地参评人数20%的要求,经县区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初审推荐,市局审议,确定优秀1人、合格5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9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旅局非遗科反映,联系电话:****160。
附件:**市2025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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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