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恒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山东-潍坊-寒亭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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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27

****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固堤街道新沙路8019号-5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04月27日-2026年05月26日(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2025年06月,****委托******公司开展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09月09****环境局**分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潍环寒审表字【2025】21号。2025年09月11日,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变更,登记编号 ****,验收项目已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该项目于2025年9月中旬开工建设,2025年10月25日竣工,计划调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2026年5月30日,企业进行了竣工公示及调试公示。

根据****的委托要求,我单位******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2026年01月我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要求,编制完成了《****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26年4月2日至4月3日******公司依据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对****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废气、废水、噪声进行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26年4月25日****组织召开了****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和和验收检测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公司,并邀请了1名专家,会上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

验收结论:****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各项要求,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噪声排放达标,固体污染物处置符合规范,各类环保设施建设到位,项目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本次验收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淑娜

联系电话:178****8120

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验收组意见.pdf

****年产2150吨纤维素木浆海绵布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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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附件(3)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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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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