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位于**县夏特柯尔克孜民族乡一宗商业用地(28226.20㎡(折合42亩))对外转让 |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商服用地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4-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29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99)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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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985.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3-25 | ||||||||||||||||||||||||||||||||||||||||||||||
| 评估机构 | **嘉诚资产房地产****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0000.00 |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联系人:段乾格 联系电话:180****6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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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出方承诺 | 我方拟转让的产权,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 | ||||||||||||||||||||||||||||||||||||||||||||||
| 特别 |
1、本次****位于**县夏特柯尔克孜民族乡一宗商业用地(28226.20㎡(折合42亩))对外转让项目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联合****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联合****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e交易平台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联合****公司汇入保证金。报名时需提交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会议决议、《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和相关资料(见下列受让方资格条件),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 4、本次项目转让后,转让方按照法律规定给受让方开具相应的票据。 |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企业资质; 4.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3000 万元; 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如遇特殊原因导致标的移交时间后移,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余受让资格见下述: (1).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务必进行现场勘验,并且向委托方提交切实可行的运营、规划方案;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携带由委托方出具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模板可联系项目负责人领取或在公告中附件下载栏自行下载);标书代写 (3).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 第十九条 规定的其他组织; (4).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要求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后二至五年内在该地块的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三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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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以现状与委托方商议为准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伊犁州联合****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公司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公示期间,原址展示(标的地块位于**县夏尔柯尔克孜民族乡) 联系人:段乾格 联系电话:180****6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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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04-30 09:00:00 至 2026-05-29 13:00:00 | |||
| 报名手续 | 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信息、会议决议、《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和相关资料。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5-29 13: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公司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 (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如有其他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的协议为准)、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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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4-30 09:00:00-2026-05-29 16: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 服务费 | 按照新发改医价【2013】1007号、新国资产权【2013】226号收费文件规定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定价文件.pdf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刁玉龙 |
| 咨询电话 | 155****1156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早10:00-13:00,午16:00-19:00. | |
| 咨询地址 | **市边境经济**区**路52号,****交易中心四楼417办公室 | |
| 技术支持 | —— |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