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详细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法定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域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满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落地需求,****组织编制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类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为确保《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可实施性,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宝贵意见与建议。
一、规划位置及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省**市**县**镇,位于**区、**县、**县三县区结合部,东与**区盘河乡接壤,南与**区青岗岭回族彝族乡毗邻,西与**区洒渔乡相连,北与**县高桥乡、**县茂林镇交界。规划地块面积0.8860公顷(13.29亩),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二、规划主要内容
地块控制指标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需求为主旨,在满足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结合《**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年版)》等取值,对规划地块提出土地利用指标控制要求。
其中,规划总用地面积0.8860公顷(13.29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5%,容积率不超过2.8且不低于2.2,建筑密度不超过24%,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退让道路及周边地块距离西侧建筑后退**大道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少于15米;北侧建筑后退合顺路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少于8米;东侧、南侧建筑后退用地界限的距离不少于4米,地块内**建筑之间的间距要求满足《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相关要求,其他具体控制要求参照图则执行。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6日-2026年5月15日,为期30天。
四、公示方式
****政府门户网http://www.****.cn/
五、意见反馈方式
地 址:**县**路41号****
邮政编码:657499
联系电话:0870-****460
电子邮箱:****@126.com
此公示稿为过程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正式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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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