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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向我局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已办理完结。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县**镇麻地村小微产业园项目
建设位置:**县**镇麻地村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73.8平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临建字第****001号
发证时间:2026年4月10日
有效期:2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附件:总平面图
******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