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关于给予横县桓发石场百合大山肚矿区石碴加工及堆放料场项目备案的通知

审批
广西-南宁-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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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关于给予**桓发石场百合大山肚**石碴加工及堆放料场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21:35

横发改备案﹝2015﹞83号

关于给予**桓发石场百合大山肚**石碴

加工及堆放料场项目备案的通知

**桓发石场:

****公司提交的《**桓发石场申请办理百合大山肚**石碴加工及堆放料场项目备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给予该项目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合大山肚**石碴加工及堆放料场项目”开发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允许类)规定。项目编码为****。

二、项目拟建地址:**百合镇大山肚**。

三、拟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约48万吨,建设石碴加工生产线、土质石碴堆放料场、活动板房,建筑面积为665平方米,建设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1000平方米。

四、拟建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五、如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发生变更,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原备案批复30%以上的,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本备案文件仅用于证明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环境保护、国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商务、银行等部门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职能分工,对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但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

2015年9月1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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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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