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依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实施办法》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6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县东邑****公司申请的“****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进行批后公示。
一、规划情况:该项目用地符合《**县鹤塘镇芝山工业片区详细规划》,符合项目合规性审查要求,用地指标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二、公示附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22026XS****677号)。
三、公示地点:政府网站。
****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