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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等有关规定,****医院申请划拨**县**镇蝶城路 403、404号地块(用地范围详见《**县县城H-4-3、H-4-5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其中**县**镇蝶城路403****卫生健康局办公用地;**县**镇蝶城路404号****医院现址。地块于1991年起陆续逐步完成土地征收,后续建成办公用房及用于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用地,已使用30余年,因历史原因,宗地均未完善用地手续,为完善用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宗地坐落: |
**县**镇蝶城路403、404号 |
| 宗地总面积: |
13929.13平方米(折合20.894亩) |
用地单位: |
****医院 |
| 土地用途: |
医院用地 |
项目名称: |
****医院规划建设项目 |
| 备注: |
|||
二、公告期: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6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单位地址:**县**镇蝶城路201号四楼15号窗
邮政编码:532799
联系电话:0771-****570
******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