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风电场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风电场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生态环境问题多发。**县、**县、**等县22****风电场项目中,非法占用土地10个,非法占用林地6个。****风电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山体进行开挖,破坏植被,扰动表土,泥沙冲刷水源地导致项目周边村屯饮用水水质浑浊,影响八江镇岩脚村、**村、塘水村等3个村共600多户约2500人的生活用水;****风电场项目、****风电场二期项目、****风电场四期工程等项目未能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规范化建设挡土墙、截水沟和沉砂池,违规倾倒废渣,水土流失问题突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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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风电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各项要求,制定并执行林地使用常态化监管措施,健全县、乡、村三级林地监管网络,强化风电项目事前审批、事中巡查、事后核查全流程管控,坚决遏制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发生,实现辖区风电项目涉林违法动态清零。
二是开展现场督导,推动涉林案件查处整改到位。2024 年对县域内风电项目开展多轮现场督导检查,全程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风电场项目非法占林、****风电场二期项目非法占林2起典型案例查处整改,做到依法查处、整改修复、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风电场:核查确认超占林地108.6亩,****机关刑事立案,作出行政处罚****204元;指导编制并完善植被恢复方案,完成覆土约21700立方米,采取人工种植杉木油茶、喷播 / 撒播乔灌草等方式全面复绿。
****风电场二期:核查确认超范围使用林地 9.78 亩、异地使用林地 8.088亩,分别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3.824万元;指导编制生态环保整改方案,完成覆土约 1600 立方米,采取种植油茶、杉木及播撒草籽等措施完成生态修复;异地使用林地已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三是举一反三,推进森林督查常态化。构建 “防打一体” 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森林**督查与林地使用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打击风电建设、采石采矿等重点项目,以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公益林等重要区域涉林违法行为。同比2023年,2024年我县涉林案件发生率、违法占用林地面积、违法采伐林木蓄积均显著下降,重点项目、重要区域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问题,全年无上级督办涉林案件,森林**保护形势持续向好。
四、验收情况
现根据《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问题整改销号相关事宜的通知》(柳生态委办发〔2026〕16号)要求,将问题的涉林整改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 年4月30日至5月9日,监督电话:077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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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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