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崎北路134-7号 | 1,547,000.00元 | 2026-2028****监狱监内食堂干货及调味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总价):****000.00元 |
采购包1(2026-2028****监狱监内食堂干货及调味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干货及调味品配送 | 2026-2028****监狱监内食堂干货及调味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 | 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确保经销食品质量,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食品卫生、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 采购人指定时间(预计于5月开始供货,或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限为24个月,时间到期或金额完结则合同自动终止。) | 年 | 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 1,547,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汪洋 |
| 评审专家: | 陈登亮 、 黄晶晶 、 刘凤涌 、 周玲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①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其中****财政资金340万元、**省******公司预算资金480万元(企业自筹),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82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代理服务费以实际预算金额(820万元)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服务费。②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1%收取,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按0.9%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0.5%收取,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2%收取,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2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3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银行:建行**杨桥支行、开户名称:****、账号:3500 1877 6070 5000 027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6-2028****监狱监内食堂干货及调味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3.5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审查情况:参与本采购包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共8家:其中**市****公司(**市****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授权书上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息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不一致,提供的资格承诺函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不一致,资格承诺函无效,且未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共7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在符合性审查阶段,**高地****公司、****公司、******公司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①******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应承诺自xx年xx月xx日以来未因合同履约过程违反相关规定等原因****监狱系****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②**高地****公司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3、商务条件所有实质性内容;③******公司、****公司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中提供的“租赁合同期内任意一次租金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其余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本采购包触发异常低价审查情况:其中**海创鲜****公司触发异常低价情形3(根据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其响应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即2026-2028****监狱监内食堂干货及调味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报价
4.本项目采购包1中标人为****,中标金额为1,547.****.00元,中标下浮率为54.50%。
5.本项目为****与所属企业**省******公司联合采购,项目实际金额82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40万元、**省******公司预算资金480万元,**省******公司采购需求内容及服务要求与本次招标一致;采购结果出来后,****、**省******公司与中标人根据中标下浮率分别签订合同、分别据实结算。本项目中标人的中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及价格测算的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为预算金额。
名称:****
地址:**省**市蕉**金涵乡
联系方式:0593-****56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金榕南路10****广场5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91-****3304/****1739转8812/88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辜兴财
电话:0591-****3304/****1739转8812/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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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