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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部等国家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和市容环境,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及合法权益,现就禅**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全面清理整治及新一轮运营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清理路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按照新一轮遴选工作安排,全区将对路面上现存的全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清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运营企业须在一个月内自行全面清理、回收其投放在禅**范围内的全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各运营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车清场净”,同时积极妥善处理好因清理车辆导致的各类投诉,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二、多部门联合整治清理
对逾期未自行完成清理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输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路面上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实施拖移转运至集中场所停放保管。遴选工作结束后,被移除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权属人需出具权属证明和不再违规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承诺书申请返还。
三、开展新一轮运营企业遴选
全面清理工作完成后,我区将启动新一轮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遴选工作。遴选工作结束后,新获得配额的车企方可按相关规定及配额标准,在划定区域内规范有序投放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请广大市民朋友在路面清理期间,选择其他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出行。此次全面清理及遴选工作可能给您的出行带来一定不便,在此深表歉意,感谢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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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