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优化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中心优化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批前审查工作,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建设项目名称:****中心优化提升项目。
三、建设位置及用地规模:****海关东侧地块,用地面积5993.56㎡。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建设1栋单****服务区及门卫房,扩建服务大厅,增设电梯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585.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585.3㎡。
五、交通组织:出入口设置于用地西侧连接**大道。
六、建筑高度及规划退距:扩建服务大厅建筑高度6.2米,增设电梯建筑高度30.05米,****服务区及门卫房建筑高度4.65米。退离规划道路红线4.74米,原有建筑A****服务区及门卫房建筑间距9米。
七、规划技术指标:
用地面积5993.56㎡。规划总建筑面积6009.33㎡,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09.33㎡(其中已建4424.03㎡,扩建服务大厅1407.44㎡,增设电梯94.08㎡,****服务区及门卫房83.78㎡),容积率1.0。规划总基底面积2414.41㎡(其中已建1452.67㎡,扩建服务大厅866.2㎡,增设电梯11.76㎡,****服务区及门卫房83.78㎡),规划总绿地面积1652.21㎡,绿地率27.57%。规划地面机动车位10个,机动车位系数0.2。
八、平面布置及其他:建筑物平面布置、公共设施及配套用房布置、平面方案的具体尺寸及其他详细内容见附件。
九、公示时间:11日(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
十、公示地点:****政府公众网(www.****.cn)、建设项目现场公示栏。
十一、意见反馈: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时间内(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1日)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768-****025;邮寄地址:**县**镇饶******局;邮编:515700)。
附: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