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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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发区****创业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30

招标编号:****

********开发区****创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宿开行审备〔2026〕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开发区迎宾大道西侧、****侧、**大道东侧、****侧。

1.2 工程规模:主要包括厂区内建筑物外立面维修出新(A1-A23、A25、A26、A28、B1-B10、B14、B15)、屋顶漏水维修、绿化修补、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停车位改造、非机动车充电车棚改造、监控维修改造、路灯维修、消防设施维修,****创业园内部道路提升改造(长度约3.2KM)等内容。占地面积约28万㎡,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案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程、规定,符合相应阶段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方案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全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清尾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承担各设计阶段对应的报批、报建、报审及配合审查工作(含各阶段设计文件送审、修改完善,直至通过相关部门/发包人审查确认);同时提供工程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及程序性配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现场技术指导、隐蔽工程验收配合、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等相关工作。

设计范围为实施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涵盖招标内容中所有建筑及附属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建筑物外立面维修出新(A1-A23、A25、A26、A28、B1-B10、B14、B15)、屋顶漏水维修、绿化修补、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停车位改造、非机动车充电车棚改造、监控维修改造、路灯维修、消防设施维修,****创业园内部道路提升改造(长度约3.2KM)等所有设计。

1.8本项目预算价为8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0月(含)以来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伍军人无法提供缴纳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其他要求: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主要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1 人;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 人;

③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 人;

④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1 人;

⑤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1 人。

注:主要人员配备(含项目负责人)共 6名,各专业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0月(含)以来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伍军人无法提供缴纳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3.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16:00至2026年05月11日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30;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标书代写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7.2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非Edge浏览器的IE模式)进入开标大厅参与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市场行情,认真、细致、准确地编制投标报价,严禁恶意报价或不合理报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 址:

****开发区发展****中心

地 址:

**市黄河路28号(建行院内东附属楼3楼)

联 系 人:

吕萍

联 系 人:

陈林

电 话:

0527-****8668

电 话:

152****2001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223800

邮 编:

223800

E-mail:

/

E-mail: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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