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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厅关于印发**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县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档案信息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30-5月9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档案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联系方式:********管理科:0577-****3637。
附件:**县设施大棚档案信息(截至2026年4月30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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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