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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4-30 |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公示 | ||
| 文号: | |||
| 时效: | |||
根据《**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相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生态环境厅审批:
****将产生的S4废盐(HW11,900-013-11)80吨、S1废盐(HW11,900-013-11)600吨、S5废盐(HW11,900-013-11)70吨、S6废盐(HW11,900-013-11)350吨、脱硫废渣(HW18,772-003-18)60吨和S2废盐(HW11,900-013-11)200吨委托****(危废经营许可证编号:****280259)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现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马赫,电话:0516-****1780
地址:**市**街道**路118号,邮编:22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