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3-03等地块规划调整[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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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3-03等地块规划调整[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的公示 2026-04-30

光****社区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社区,实施范围****066平方米。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现依据《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就《[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3-03等地块规划调整[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项目留用土地拟选址于[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5-08等17个地块,留用土地面积398877平方米,用地功能包括二类居住用地、普通工业用地、二类居住+商业用地等,规划容积****441平方米,配建社区级配套设施和户外活动场地,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图表。

****政府的经营性用地包括[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5-07等地块,面积166028平方米,用地功能包括二类居住用地、普通工业用地,规划容积663542平方米,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图表。

(三)规划新增1处54****学校、1处72****学校、1处24班学、1处30班高、1处医院、2处养老院等,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图表。

(四)规划优化片区同观路、田湾路、融汇路等次干道路线位,拉直并贯通卓逸路、环玉路等重要支路,同步调整因道路优化引发的地块边界调整。

二、公示渠道

(一)现场公示

1.******局

地址:**市**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厦一楼展厅

2.****

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厦一楼厅

3.******办事处

地址:**市光****社区警民路10号

4.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玉塘街道田寮路与绿雕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二)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

2.****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cn/gm/

(三)报纸公示

本事项在《**特区报》进行公示。

三、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提出意见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邮寄地址:**市**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厦;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6883;并在信封上注明“**[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3-03等地块规划调整[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事宜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gh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03-03等地块规划调整[通兴路(田寮段)及连片周边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土地整备单元规划]事宜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附件:1.规划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

2026年4月30日

文档附件:

附件1:规划调整前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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