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30日,受****委托,****承担了 **市**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纺织工业城)污泥掺烧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请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集中供热基础应急热源厂工程(纺织工业城)污泥掺烧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阿****开发区)
(5)建设内容及规模:现有工程2台116MW燃煤锅炉烟气采用炉内掺烧石灰+2套尾部烟气增湿活化脱硫系统(干法脱硫)、2套布袋除尘器除尘、2套LNB(低氮燃烧)+SNCR联合技术脱硝处理后经80m排气筒排放。********处理厂城市污泥,利用现有燃煤锅炉设备及输煤系统进行掺烧,项目污泥含水率15%,掺烧比例10%。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进
联系方式:138****176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高新区正扬路街道冬融街566号2号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6****7202
Email:****92899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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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