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 | |||||||||||||||||||||||||||||||||||||||||||||||||||||||||||||||||||||||||||||||||||||||||||||||||||||||||||||||||||||||||||||||||
| 标段编号 | ****004001 | 标段名称 | ****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中心(员工宿舍)工程施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4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5月21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中心(员工宿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行政审批局以**区政务投资备〔2025〕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5%+银行贷款65%,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中心(员工宿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中心(员工宿舍)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市**区境内,****园区、****基地 2.3 建设规模:卤水净化装置、制盐装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精制盐+150万m3/年的高纯精制卤水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980.28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中心楼一座(含装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下载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效期内)。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2024 年 2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2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5****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2025年8月-2026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担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配置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人,同时不低于(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大道18号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89****7729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市**新区大厂街道宁钢路77号 联系人: 严先生 电话: 139****4028 项目负责人: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市**区数据局 (**市**区**北路 29 号) 联系电话:0517-****9605 10.3异议渠道 通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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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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