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橘瓣纤维原料布加工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昌邑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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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84131U宫晓利
葛方乡**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增橘瓣纤维原料布加工项目
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C1781-C1781-非织造布制造
**省**市**市 ****经济开发区****园区
经度:119.41208 纬度: 37.03443****环境局**分局
2025-05-14
昌环审表字〔2025〕12号****
2025-10-168500
500****
913********984131U****
913********984131U****公司
****0702MA94G4N79K2026-01-14
2026-04-012026-04-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01EFWZ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加工纤维原料布200万米年加工纤维原料布200万米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先经混料搅拌、熔融挤出、牵引、油槽浸油、裁断打包等工序生产纤维丝,然后将纤维丝打包经电动手推车运输至无纺布生产线,针刺成片、卷取即可获得产品先经混料搅拌、熔融挤出、牵引、油槽浸油、裁断打包等工序生产纤维丝,然后将纤维丝打包经电动手推车运输至无纺布生产线,针刺成片、卷取即可获得产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和湿式除尘废水,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公司****处理厂,废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及修改单标准要求;根据各类工艺及生产过程废气污染物的性质,采用三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湿式除尘+除湿装置+静电除油等处理方式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各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须满足以下要求:有组织废气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有机化工企业或生产设置VOCs排放限值中“其他行业”VOCs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无组织排放防治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6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含油废包装、油槽浸油废油渣、废油桶、废冷冻机油、废液压油、废气处理废油、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熔融挤出过滤滤渣、针刺纺织边角废料、废包装、纤维打包废丝、沉淀池沉渣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熔融挤出过滤滤渣经煅烧炉煅烧后,煅烧渣统一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针刺纺织边角废料、废包装、纤维打包废丝、沉淀池沉渣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该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和湿式除尘废水,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公司****处理厂,经监测,****处理厂接管要求、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及修改单标准要求。 经调查,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熔融挤出废气、油槽浸油废气、真空炉煅烧废气、辊压定型废气及针刺纺织废气。项目辊压定型废气通过新上的“湿式除尘+除湿装置+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经引风机由1根15m高排气筒P10排放;纺丝废气(熔融挤出废气、油槽浸油废气、真空炉煅烧等)集中收集的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现有“5#三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本项目在针刺成片过程会产生纺织粉尘,通过将无纺布针刺工位设置在独立区域,使用围挡进行分割,安装车间加湿器的方式,减少粉尘产及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的形式无组织排放。经检测,项目有组织、无组织以及厂区内挥发性有机废气均可以达标排放。 本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进行消声处理。经监测,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滤滤渣实际产生量为2t/a,收集后经现有煅烧炉煅烧后煅烧渣统一收集后委托处置;针刺纺织边角废料实际产生量为2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尼龙和PE废包装实际产生量为2.3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纤维打包废丝实际产生量为3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实际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委托有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实际产生量为70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含油废包装实际产生量为1.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油槽浸油废油渣实际产生量为0.03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实际产生量为0.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油桶实际产生量为0.06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冷冻机油实际产生量为0.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实际产生量为0.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气处理设施废油实际产生量为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核算,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可以满足总量确认书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现有五车间1座2层,一楼南侧**2条无纺布生产线,建筑面积1824m2;二楼西侧**1条烫平线,建筑面积480m2。依托现有五车间1座2层,在二楼西侧**1条烫平线,建筑面积480m2; **六车间一座,共两层,原计划建设在五车间的2条无纺布生产线调整至六车间,建筑面积约2500m2
根据实际生产调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2576 0 0 0 0.258 0.258
0 0.234 10.19 0 0 0.234 0.234
0 0.012 1.02 0 0 0.012 0.012
0 0 0 0 0 0 0
0 0.024 1.22 0 0 0.024 0.024
0 0 0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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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529 40.62 0 0 1.529 1.52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沉淀池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及修改单标准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和湿式除尘废水,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沉淀后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公司****处理厂 废水排放口中pH范围为7.2-7.3,COD日均最大值为91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4.52mg/L,总磷日均最大值为0.31mg/L,总氮日均最大值为9.41mg/L,SS日均最大值为60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28.5mg/L,色度最大值为8倍。废水外排****处理厂接管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及修改单标准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湿式除尘+除湿装置+静电除油装置 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要求(VOCs<60mg/m3,排放速率<3kg/h)以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项目辊压定型废气通过新上的“湿式除尘+除湿装置+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经引风机由1根15m高排气筒P10排放 无纺布定型废气排气筒P10外排废气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6.0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kg/h。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要求(VOCs<60mg/m3,排放速率<3kg/h)。VOCs处理效率为89.20%~92.0%。
2 5#三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 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要求(VOCs<60mg/m3,排放速率<3kg/h);纺丝废气排气筒P5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纺丝废气(熔融挤出废气、油槽浸油废气、真空炉煅烧等)集中收集的废气经管道输送至现有“5#三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5排放 纺丝废气排气筒P5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7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1×10-2kg/h;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的要求(VOCs<60mg/m3,排放速率<3kg/h);纺丝废气排气筒P5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
3 无纺布车间除尘措施 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中表6标准要求以及排污许可证许可限值要求 本项目在针刺成片过程会产生纺织粉尘,通过将无纺布针刺工位设置在独立区域,使用围挡进行分割,安装车间加湿器的方式,减少粉尘产及排放 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316μg/m3,可以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中表6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声、基础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本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进行消声处理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含油废包装、油槽浸油废油渣、废油桶、废冷冻机油、废液压油、废气处理废油、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熔融挤出过滤滤渣、针刺纺织边角废料、废包装、纤维打包废丝、沉淀池沉渣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熔融挤出过滤滤渣经煅烧炉煅烧后,煅烧渣统一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针刺纺织边角废料、废包装、纤维打包废丝、沉淀池沉渣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滤滤渣实际产生量为2t/a,收集后经现有煅烧炉煅烧后煅烧渣统一收集后委托处置;针刺纺织边角废料实际产生量为2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尼龙和PE废包装实际产生量为2.3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纤维打包废丝实际产生量为31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实际产生量为0.1t/a,收集后委托有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废气处理的废活性炭实际产生量为70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含油废包装实际产生量为1.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油槽浸油废油渣实际产生量为0.03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实际产生量为0.2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油桶实际产生量为0.06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冷冻机油实际产生量为0.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液压油实际产生量为0.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废气处理设施废油实际产生量为0.1t/a,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委托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公司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 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0786-2026-043-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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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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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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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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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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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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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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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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