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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7MAEDL2952A | 建设单位法人:张欢欢 |
| 杨龙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岳滩镇后马郡村工业区 |
| ****年产7万平方米PC阳光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岳滩镇后马郡村工业区 |
| 经度:112.76824 纬度: 34.6975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1-06 |
| 偃环审表〔2026〕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 |
| 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7MAEDL2952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7MAEDL2952A | 验收监测单位:**德****公司 |
| ****0300MA3XCN9Q0A | 竣工时间:2026-01-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7万平方米PC阳光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5万平方米PC阳光板 |
| 环评阶段企业拟计划建设2条PC阳光板生产线,拟定产能为年产7万m2PC阳光板。项目分阶段建设,现阶段实际建设过程中,仅建设1条PC阳光板生产线,本阶段实际产能为年产3.5万m2PC阳光板。现阶段产能与环评阶段设计产能有所差别,不属于重大变动。待其余设备安装到位后,产能能够达到环评阶段要求,本阶段未安装到位的设备,纳入下阶段分期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搅拌:根据客户需求,原材料按配比经搅拌机配套的上料装置上料至搅拌机内,通过搅拌作用使其充分混合均匀,本项目使用均为颗粒料,粒径较大,因此上料、搅拌过程中几乎无粉尘产生。 (2)熔融挤出:混合料经挤出机配套自吸装置上料至挤出机料斗内,挤出机熔融段为电加热,温度控制在250~275℃,物料在此区域受热熔融,使其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流体原料通过金属滤网过滤杂质,然后由熔体泵将物料泵入真空定型台。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 (3)定型、修边:真空定型台温度控制在40~85℃(电加热),物料泵入后经过真空保压、冷却定型,制得半成品板材。出件后板材还存有一定余温(约40℃),经六辊牵引机进行纵向拉伸加工,后经切边装置进行修边,经过拉伸后PC板材透明度、冲击强度、硬度刚性、表面**度、阻隔性都可得到明显的提高。 真空定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该过程真空定型台的抽真空装置排气口以及板材出件时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修边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 (4)烘干:修边后的板材利用电烘箱二次烘干定型(电加热,温度在50℃左右),作用为消除内应力,降低开裂的可能性。烘干后的板材放在冷却托架上自然冷却定型。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5)覆膜:使用生产线配套覆膜装置,将自粘保护膜自动覆到每块板材的上、下两个表面上,防止板材被刮花。本项目所用自粘膜无需涂黏合剂,以保证在撕开薄膜时不需要再进行清洁。故该过程无有机废气产生。 (6)横切:覆膜后的板材经两辊牵引机水平牵引出来,接着通过横切锯进行切割,该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 (7)码垛、切割、打包、入库:横切后的板材经码垛机械手码垛暂存,之后根据客户需求的尺寸和形状,经数控切割机再次切割加工,并经人工检验合格后打包,入库外售。数控切割机切割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 (8)破碎:项目修边、横切、数控切割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该部分废料采用破碎机破碎至粒状后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会产生破碎粉尘。 | 实际建设情况:(1)搅拌:根据客户需求,原材料按配比经搅拌机配套的上料装置上料至搅拌机内,通过搅拌作用使其充分混合均匀,本项目使用均为颗粒料,粒径较大,因此上料、搅拌过程中几乎无粉尘产生。 (2)熔融挤出:混合料经挤出机配套自吸装置上料至挤出机料斗内,挤出机熔融段为电加热,温度控制在250~275℃,物料在此区域受热熔融,使其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流体原料通过金属滤网过滤杂质,然后由熔体泵将物料泵入真空定型台。该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 (3)定型、修边:真空定型台温度控制在40~85℃(电加热),物料泵入后经过真空保压、冷却定型,制得半成品板材。出件后板材还存有一定余温(约40℃),经六辊牵引机进行纵向拉伸加工,后经切边装置进行修边,经过拉伸后PC板材透明度、冲击强度、硬度刚性、表面**度、阻隔性都可得到明显的提高。 真空定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该过程真空定型台的抽真空装置排气口以及板材出件时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修边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 (4)烘干:修边后的板材利用电烘箱二次烘干定型(电加热,温度在50℃左右),作用为消除内应力,降低开裂的可能性。烘干后的板材放在冷却托架上自然冷却定型。烘干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5)覆膜:使用生产线配套覆膜装置,将自粘保护膜自动覆到每块板材的上、下两个表面上,防止板材被刮花。本项目所用自粘膜无需涂黏合剂,以保证在撕开薄膜时不需要再进行清洁。故该过程无有机废气产生。 (6)横切:覆膜后的板材经两辊牵引机水平牵引出来,接着通过横切锯进行切割,该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 (7)码垛、切割、打包、入库:横切后的板材经码垛机械手码垛暂存,之后根据客户需求的尺寸和形状,经数控切割机再次切割加工,并经人工检验合格后打包,入库外售。数控切割机切割过程会产生废边角料。 (8)破碎:项目修边、横切、数控切割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该部分废料采用破碎机破碎至粒状后回用于生产。该过程会产生破碎粉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阳光板挤出、成型、温箱消除应力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破碎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应按报告表要求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确保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表5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应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建议值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车间、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表9标准和其它相应标准要求。2、项目生产挤出机冷却水应按报告表要求经收集循环使用,不排放。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收水水质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3、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4、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PC阳光板生产线废气:挤出机熔融挤出部位、真空定型台出件口、电烘箱进出件口上方分别设置集气设施;并在抽真空装置排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各工序废气经收集后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集气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无组织污染物厂界监控浓度要满足《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和其它相应标准要求。2、已落实,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洛****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洛****处理厂深度处理。3、已落实,本项目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滤网、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袋:收集后集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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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195 | 0.0531 | 0 | 0 | 0.019 | 0.019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化粪池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出口pH值为7.3~7.5,COD最大值209mg/L,SS最大值为87mg/L,氨氮最大值18.5mg/L,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
| 1 | 覆膜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覆膜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除尘设施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2.7~3.2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028 kg/h~0.0035kg/h;项目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范围为3.42~3.57mg/m3,排放速率均值范围为0.012kg/h~0.013kg/h;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
| 1 | 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4~59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2~4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厂区南侧后马郡村声环境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3~54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1~4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
| 1 | 项目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厂区设置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已落实。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滤网、除尘器收尘灰、废滤袋:收集后集中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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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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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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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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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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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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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