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地区:**市(**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标书代写
行业:房屋建设
预算:****111.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标书代写
**市石井镇现****基地项目及周边道路场地平整项目(现代化机械生产地块) (项目名称) **市石井镇现****基地项目及周边道路场地平整项目(现代化机械生产地块) 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致:**南建****公司、**五建****公司、**省****公司(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的招标编号为****号的**市石井镇现****基地项目及周边道路场地平整项目(现代化机械生产地块)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市石井镇现****基地项目及周边道路场地平整项目(现代化机械生产地块),其中各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市石井镇;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11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11 元;
2.5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 计划总工期18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
3.5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6.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清点,如数额不符合要求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受邀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26年4 月30 日08时30分至2026年5 月9 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社区成功路990号,联系电话:刘先生159****0907)获取工程交易登记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采用书面投标。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5月11日9 时30 分(**时间),开标地点:****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公告栏、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上进行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政府大院 , 邮编:362343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1****43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社区成功路990号(一建住宅小区),邮编:362300,
联系人:刘俊伟电话:159****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