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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52MAELYJAL46 | 建设单位法人:李克俊 |
| 宋贵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街道创业大道13号 |
| **宏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街道创业大道13号 |
| 经度:105.820759 纬度: 30.15078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6 |
| 渝(潼)环准〔2025〕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52MAELYJAL46001Q |
| 2026-0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52MAELYJAL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52MAELYJAL46 | 验收监测单位:****监测中心(普通合伙) |
| ****0105MA607URR0U | 竣工时间:2026-01-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239SrA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6万辆 | 实际建设情况: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6万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60000 辆,拆解报废车辆包括摩托车、小型燃油汽车、中型燃油汽车、大型燃油汽车、小型电动汽车、中型电动汽车和大型电动汽车。拆解工序主要包括检查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机动车储存、拆解、储存和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破碎。项目仅接收一般性质使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60000 辆,拆解报废车辆包括摩托车、小型燃油汽车、中型燃油汽车、大型燃油汽车、小型电动汽车、中型电动汽车和大型电动汽车。拆解工序主要包括检查登记、拆解预处理、报废机动车储存、拆解、储存和管理,本项目不涉及破碎。项目仅接收一般性质使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车间员工洗手水,废水****处理站(均质+ 隔油+ 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规模为20m3/d) 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谢家沟,下游约 1km 汇入涪江。 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房配套生化池处理(处理能力 50m3/d),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谢家沟,下游约 1km 汇入涪江。 初期雨水收集:厂区内完善露天区域的雨水收集管网,其中燃油未拆解车辆的露天贮存区在四周设置雨水管网,对该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为 250m3 。初期雨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液抽取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废气、气割粉尘、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及食堂油烟。 废油液抽取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废气:项目在厂房设置有2个废油液抽取工位,抽取过程中产生少量挥发性废气,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存在有机废气的产生,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废油抽取挥发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气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 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和空压机、风机等,噪声源强为80-90dB(A)。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按性质划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主要有废安全气囊、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废布袋、除尘灰。废安全气囊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废布袋、除尘灰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在厂房北侧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0m2。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物、含汞废物、废油类滤清器、废电容器、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按照危险废物性状分别设置1个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个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厂房东北侧。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70m2,用于暂存固态危险废物;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50m2。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餐厨垃圾: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燃油未拆解车辆的露天贮存区在四周设置雨水管网,对该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后,****处理站(沉淀+隔油)处理;员工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生化池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谢家沟,下游约 1km 汇入涪江。 2、废气: (1)废油液抽取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废气:项目在厂房设置有1个废油液抽取工位,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存在有机废气的产生,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废油抽取挥发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2)气割粉尘:采用工业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项目验收阶段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和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1)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主要有废安全气囊、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废布袋、除尘灰。废安全气囊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废布袋、除尘灰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在拆解厂房外西北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0m2,用于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物、含汞废物、废油类滤清器、废电容器、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项目在拆解厂房外东北侧分别设置1个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个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70m2,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50m2。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企业已与重****公司(用于处理废尾气净化装置)、**泓发利****公司(用于处理废铅蓄电池)、**胜铭****公司(用于处理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电容器)、******公司(用于处理其他剩余危废),危险废物贮存库有标志、标签,目前因危废量较少暂未转移。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1)项目取消食堂,故无食堂油烟产生。 (2)废水处理变动:环评阶段: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250m3)收集后与地面清洁废水、员工****处理站(均质+ 隔油+ 絮凝沉淀+过滤,处理规模为2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际建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处理站处理(沉淀+隔油)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员工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进入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地面不用水冲洗,采用扫帚清扫,故无地面冲洗废水产生。 (3)废气处理变动:环评阶段:气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由于工件较大,工位不固定,不便于收集,根据实际情况,故气割烟尘采用移动式工业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即减少了1根排气筒。因移动式工业烟尘净化器与布袋除尘器处理效果基本相当,净化后向外环境排放的颗粒物也基本相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58 | 0.563 | 0 | 0 | 0.158 | 0.1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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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91 | 0.413 | 0 | 0 | 0.191 | 0.191 | / |
| 1 | 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污水处理站(沉淀+隔油)、油水分离器、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燃油未拆解车辆的露天贮存区在四周设置雨水管网,对该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排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50m3)后,****处理站(沉淀+隔油)处理;员工洗手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生化池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谢家沟,下游约 1km 汇入涪江。 | 经监测,污水处理站排放口(W-1)监测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经监测,生化池排放口(W-2)监测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的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废油液抽取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废气:项目在厂房设置有1个废油液抽取工位,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存在有机废气的产生,废气经抽风系统收集。废油抽取挥发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经监测,废油抽取挥发废气、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废气DA001(Q-1)中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 气割粉尘:采用工业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安全气囊引爆废气、制冷剂回收挥发废气: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经监测,北侧厂界外(H-1)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经监测,拆解厂房门窗外(H-2)外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要求。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验收阶段主要产噪设备为生产设备和空压机、风机等。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 经监测,本项目西侧厂界(Z-1)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3类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北侧厂界(Z-2)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4类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依法规范化处置固体废物。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全过程管理,采用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交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废安全气囊和其他不可利用废物(橡胶、塑料等)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废布袋和除尘灰等一般固废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经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物、含汞废物、废油类滤清器、废电容器、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和管理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与管理措施,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移交、暂贮、转移、处置等环节登记记录和台账,设置各环节的危险废物标志标识。 | (1)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主要有废安全气囊、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废布袋、除尘灰。废安全气囊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或经营范围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包含铅蓄电池)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废制冷剂、废液化气罐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利用和处置;其他不可利用废物、废布袋、除尘灰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在拆解厂房外西北侧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占地面积200m2,用于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物、含汞废物、废油类滤清器、废电容器、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等。项目在拆解厂房外东北侧分别设置1个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和1个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70m2,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占地面积50m2。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企业已与重****公司(用于处理废尾气净化装置)、**泓发利****公司(用于处理废铅蓄电池)、**胜铭****公司(用于处理废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电容器)、******公司(用于处理其他剩余危废),危险废物贮存库有标志、标签,目前因危废量较少暂未转移。 (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 1 | 积极防范环境风险。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及时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环境****支队备案。 | 项目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了收集沟/坑,可防范物料外泄。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已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6年3月9****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500********30004;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3年3月9****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500223-2026-023-L。 |
| 依托租赁厂房建设、依托租赁厂房供电、供水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租赁厂房建设、依托租赁厂房供电、供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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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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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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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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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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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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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