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否决本次招标、重新选聘物业”议题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不予召开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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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美好长江首玺小区K1全体业主:

近期,有业主提交了关于“否决本次物业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终止本次招标、重新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临时业主大会召开申请,共计154人署名。业委会收到申请后,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慎核查。经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不予召开该议题的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现将有关理由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事项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关于重复表决的限制规定

根据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对所提议案已经作出决定的一年内,业主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2026年1月,本小区已依法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物业选聘方案,该方案已明确授权并涵盖了本次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工作的全部内容。现申请事项实质上是推翻已生效的业主大会决定,属于同一内容的重复提议。根据上述规则,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的一年内,不得就同一内容再次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二、本次申请不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关于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形式要件

根据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明确发起人;2、提议事项明确,属于业主大会议事范围;3、业主提议人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经核查,本次申请材料中未明确发起人,且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无法有效确认提议人的业主身份。上述形式要件的缺失,不符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三、经核实,申请人数未达到法定及约定的比例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占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方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本小区业主总人数为765人,20%即153人。

业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初步核实,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重复签名:同一房号在不同页面多次重复出现签名;

2.非本人签名:经业委会核实,申请材料中所列业主中多数表示并非本人签名,对此事不知情、未授权。

据此,有效业主人数已明显低于本小区业主人数的20%。即便按最高口径计算,实际同意申请的业主人数亦不足法定及约定的最低人数要求。因此,本次申请不符合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的启动条件。

四、伪造签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申请材料中出现的大量非本人签名、冒签情形,已涉嫌伪造业主签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一是侵犯相关业主的姓名权及表决权,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二是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三是基于伪造签名形成的业主大会决议,将因程序违法而被依法撤销或确认无效。业委会对此类行为予以严肃谴责,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本次物业服务招标合法合规,擅自否决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本次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招标工作,严格遵循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选聘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实体合规,受到法律保护。

在未被法定程序依法撤销或宣告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通过业主大会否决中标候选人、终止招标、重新选聘,属于违规行为。该行为可能被招标代理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委会及全体业主将面临大额违约金索赔。根据相关司法判例,即便小区另行组织重新招标并选聘了新的物业企业,法院仍然可能判决原招标结果继续有效,届时本小区将面临双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严重损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临时业主大会申请违反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明确规定,形式要件欠缺、有效人数不足,且申请材料中存在伪造、冒用业主签名的情况,所提事项亦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经业委会审慎研究决定:不予召开本次临时业主大会。

对于伪造签名等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业委会将视情况向街道、****机关报告。

感谢广大业主对小区的关心与支持。业委会将继续秉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如有疑问,欢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业委会查询核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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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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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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