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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04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钢结构组件喷漆房(东)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邢****经济开发区益康街1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450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崔豪 |
| 联系人 | 王金虎 | 联系电话 | 0319***91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2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年产5000吨钢结构组件项目。2017年7月18****审批局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任行审环字[2017]004号),于2017年9月30****环境保护局**分局验收(邢环任验[2017]096号)。2023年2月24日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787803U001X。本项目为喷漆房(东)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现有设施为湿式加干式过滤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经催化燃烧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管道排放,排风量55000m3/h,换气次数在45次/h左右,排风系统电机能耗高,漆量损耗大,废气通过治理设施停留时间较短,处理效率相对较低,为节能降耗提高治理效率,对送排风系统、排气管道改造,将排风量55000m3/h普通风机更换为排风量35000m3/h节能风机,电机更换为变频电机,送风量设置为30000m3/h和排风量相匹配保证喷漆房呈负压状态,喷漆废气经湿式加干式过滤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经催化燃烧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管道排放的处理方式不变,非甲烷总烃、苯、苯系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表3限值要求。技改完成后,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产能均保持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漆房(东)喷漆工序采取湿式加干式过滤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再经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5米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纤维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周围环境没有影响。 | ||
| 承诺:**** 崔豪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崔豪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