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县退化林修复及中幼林抚育项目(第二批)
二、首次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4月30日
三、澄清说明事项:
(一)补充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招标项目的类型制定适用规范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总局、****委员会颁布《**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
2 ****总局、****委员会颁布《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2001;
3 ****草原局颁布《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24;
4 国务院颁布《退耕还林条例》;
5 ****草原局颁布《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4 版);
6 ****草原局颁布《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4 版);
7 ****草原局颁布《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14 版);
8 国家林业局颁布《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LY5141-99;
……
详见设计图纸要求及其它有关建设设计、施工规范。”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具体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栏目,请参与本项目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使用CA锁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详细审阅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若对于各标段标的具体内容不详,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开标时以本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公告内容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西苑路26号 地址:**市**区云凤花苑三期34号商业楼
邮编:756200 邮编:750001
联系人:赫广林 联系人:张龙、宋泽宁、穆强
电话:0954-****259 电话:176****5538、0951-****111
****
202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