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精准认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保障社会救助和特困供养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宁民规发〔2021〕6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
二、评估对象
**县特困供养人员。
三、评估费预算
评估费按实际评估人数计算,标准面谈。
四、评估内容
严格依据《**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五章规定,围绕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核心指标开展评估;客观准确认定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不接受联合申报或个人申报。
(二)具有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相关专业人员、办公场所、服务设施和资质。评估机构中评估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3人,评估人员应****中专以上学历,拥有3年及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相关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掌握评估要求。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四)不存在法律法****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6日,节假日通过电话联系报名。
七、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4.****银行基本户证明;
5.报价清单。
以上材料纸质版申请文件(加盖公章)一份,于2026年5月6日18点前送达至****社会救助福利室(**县玉皇阁大道216号人大楼二楼东侧205室)。收到材料不予退回。
八、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填写附件《**县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结合企业资质、业绩等因素综合择优选取作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具体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县玉皇阁大道216号人大楼二楼205室
联系人:孙兴云
联系电话:0952-****279,139****5550
附件: **县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机构申请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