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游泳馆停车场三年经营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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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三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9.67 万元/年33个车位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车位
所在地区 **省 **市 **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5-06
2026-05-11
**市上塘路282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0900
联系地址 **市**区上塘路282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67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9.67万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车位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5万元。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转租、分租限制: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停车场租赁权转租、分租、转借第三方,****停车场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不得****停车场;若承租方违反本约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已收租金,同时承租方须承担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租赁合同条款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租金价格条款外,其他所有条款均由出租方确定,承租方不得提出任何修改要求,承租方须无条件签署租赁合同;若承租方因对合同条款有异议而拒绝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停车管理系统权限与泳客停车优惠 出租方授权游泳馆方享有停车管理软件最高级管理员权限,****学校教职工工作需求、游泳馆业务运营需求设置免费停车规则、免费停车时长及对应车牌,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系统权限配置,不得干预、限制游泳馆方权限使用,且需为游泳馆方权限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停车管理系统须与游泳馆票务系统实现无缝数据对接,对接费用、技术开发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泳客在票务系统内完成车牌绑定后,系统检测到有效消费记录时,自动减免1.5小时停车费用,该优惠规则的执行与技术保障责任由承租方全权承担,因系统对接故障、优惠执行不到位引发的泳客投诉、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停车收费标准管理 停车收费标准按6元/小时执行,以半小时为最小计费单位,车辆免费停放基础时长为15分钟,该收费标准出租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学校管理要求进行调整,承租方须在出租方发出调整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收费标准修改,无条件配合执行。游泳会员享有的1.5小时停车免费政策,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取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变相收取该时段停车费用;若因承租方操作导致游泳会员停车优惠无法兑现,承租方须向会员赔偿实际损失,同时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2.学校及游泳馆活动配合义务 承租方须****学校、游泳馆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赛事、会议及公益活动开展,活动期间出租方有权根据活动需求,****停车场实施全封闭管理、部分区域封闭管理或全场免费停车服务,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不得拒绝、拖延。 活动开展前,承租方须****停车场秩序维护、车辆疏导、车位预留等工作,安排专人现场值守,因承租方配合不到位导致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学校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13.停车场安全管理与责任承担 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为停车场购置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公共场所安全责任保险,保险受益方包含出租方,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承租方须在保险到期前30天完成续保,确保保险期间覆盖整个租赁期,承租方须将保险单原件交出租方备案,未按要求投保、续保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停车场全覆盖监控设备、符合国家规范的照明系统安装,****停车场出入口、行车道、停车位、消防通道等所有区域,无监控死角;监控录像存储时长不得少于90天,且须保证录像清晰、可调取,出租方有权随时查阅、复制监控录像,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停车场运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剐蹭、丢失、人员受伤、火灾、坍塌等),均由承租方全权处理、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事故导致出租方遭受名誉损失、经济损失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进行全额赔偿。 14.应急管理与故障处置 承租方须建立24小时全天候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停车场系统故障、安全事故、车辆拥堵、消防应急等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置预案,预案须报出租方备案;承租方须安排专****停车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值守,确保发生停车系统故障、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突发情况时,工作人员10分钟内抵达现场处置。因承租方应急人员未按时到场、处置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停车系统出现故障后,承租方须在1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若无法在规定时间恢复,承租方须立即采取人工登记、免费停放等应急措施,同时向出租方报备,因系统故障导致的停车费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停车场硬件设备管理 停车场运营所需的所有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停车管理系统、道闸、监控设备、照明设备、充电桩、指示牌等),承租方须提前将设备品牌、型号、规格、采购价格、安装方案等资料书面报出租方审核批准,未经出租方审核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采购、安装;审核通过后,由承租方负责采购、安装、调试、运营管理及日常维护,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设备所有权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须保证所有硬件设备符合国家、**省及**市的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停车场运营的实际需求;租赁期内,承租方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因设备老化、维护不当导致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硬****停车场原状,拆****停车场原有设施,若造成损坏,承租方须照价赔偿。 16.经营项目与内容变更管理 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需增加、变更停车场经营项目、运营内容、使用用途,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详细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承租方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变更经营项目,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恢复原经营状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经营权限与广告权益约****停车场范围内开展合法的停车收费经营业务,不得超出该经营范围开展任何其他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置广告牌、投放自助售货机、开设洗车店、汽车美容店、废品回收、车辆租赁等)。停车场内全部广告经营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广告、道闸广告、指示牌广告、车位广告等)均归出租方独家所有,出租方有权自主对外招商、发布广告,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的广告安装、更换、维护工作,不得干涉、阻挠,不得擅自与第三方签订广告**协议,不得私自收取广告费用。若承租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开展广告经营或其他经营活动,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17.****学校要求配合 ****学校的校园管理规定、停车场管理要求开展运营工作,****停车场日常秩序维护、卫生清洁、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确保停车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符合学校校园环境管理标准。****停车场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租方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每次扣除1000-5000元),累计3次整改不合格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截止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日,意向****停车场运营经验【执行标准:提供如下资料(1)相关合同或产权证;(2)标的照片;(3)定位地图。】 (意向方是否符合条件由出租方最终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征集到竞租方后,选择动态报价的为: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场地租赁合同》.pdf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com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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