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本次出租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租赁面积以实际勘验面积为准,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 格。该标的上一租期已经结束,目前由原承租户占用中。如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租期开始日期接续上一租期;如最终承租方不是 原承租户的,原承租户须在项目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腾退房屋。如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腾房保证金(原承租方报 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腾房保证金)全额扣除,并且出租方有权按抛弃物处理其财物,一切不 利后果由原承租方承担。 2、本校教职工,不得参加本次招租。 3、本次出租标的房产租期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变,租期内含装修期。挂牌价为该项目1年租金的招租底价。 4、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周老师 139****1630。 6、本次出租标的产权所有人为“****”。本次招租房屋禁止经营:餐饮业、饮食加工业、沐足、棋牌等行业,尤其是KTV等扰民行业,以及电动自行车售卖维修等消防隐患较大行业。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燃烧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提交承租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方与其他意向承租方同时参与网络报价;(2)网络报价结束后,如最高报价的报价者非原承租方,则中心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通知原承租方,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权(原承租方须书面回复)。如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权,则原承租方直接以该最高价成交;如原承租方放弃优先权,则最高报价的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3)如原合同到期的原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房(原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竞租不成功的,保证金转为腾退保证金),原承租方延迟退房的,由出租方负责清退;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