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解决“图、数、地”不一致问题,实现项目上图入库数据与竣工图相符、与实际建设地块的空间位置一致、与实际利用情况吻合。为做好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有关工作,我局拟公开面向社会招募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服务》的相关工作。现发布征询服务费的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服务
(二)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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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背景与内容
****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解决“图、数、地”不一致问题,做好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有关工作。本项目要求承接单位通过开展实地调查,并整理相关实地调查佐证材料,完成以下核心工作:
1.审计等反映面积不实问题项目
针对审计等反映面积不符的问题项目,结合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主要包括重复上图入库、图斑重叠且对重叠面积数量存疑、项目上图入库矢量图斑面积小于项目建设任务、建成后部分图斑变更为非耕地、在不具备耕作条件区域建设以及建成图斑位于限建或禁建区内等。
2.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或套合分析结果存疑项目
针对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或对套合分析结果存疑的项目,各地应据实开展实地核查。包括上图入库图斑与建成图斑边界不一致的,套合结果显示建成面积小于立项面积或对建成面积结果存疑的,项目范围内部分地块实际为耕作用途但未及时认定为耕地地类等。
3.永久基本农田内“不具备条件”建设的地块
“不具备条件”建设的类型主要包括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生态保护红线内、河道湖区管理范围内、退耕还林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25°以上坡耕地等。各地结合下发的套合分析结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特别是数据套合分析结果显示“具备条件”,但与实地不符的待建图斑,要据实开展实地核查,包括坡度在25°以下但实地无法满足高标准农田配套工程布置条件的,严格管控类耕地以外但实际存在污染情况的等。
4.其他应开展实地核查的情况
通过内业套合分析不能核清、需要开展实地核查确定的其他情形。
5.底数核查后潜力分析
利用GIS空间分析,结合现场情况,剔除已建区、禁建区,对剩余图斑进行聚合分析,根据水源保障、土壤质量、交通通达度进行综合评分,划分优先建设区、一般建设区、储备区,****村委统计潜力面积。
(四)征询服务费目的
本次征询服务费旨在广泛收集市场服务价格信息,为后续科学服务项目预算和申请资金提供依据。本次询价并非最终的采购招标。
二、服务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测绘+规划”双资质。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团队核心成员需熟悉GIS(地理信息系统)、遥感解译及野外核查专业人员及具备相关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类似服务业绩和经验,承担过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底数核查、土地整或国土调查等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
(五)具备处理国土“三调”数据、遥感影像及进行空间套合分析的软硬件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参与报价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价单(格式自拟)。明确列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含税总报价(人民币元)。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实地调研差旅费、数据采集分析费、材料印制费等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单位资质与业绩证明。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不少于2项)。
(四)项目实施方案概要。简要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置和初步的工作计划。
(五)服务团队核心成员简介。包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密封包装,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询价应答文件”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6日8时起至2026年5月13日18时止。共7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价材料地址
****市****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四楼408办公室。
(三)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参加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本次征询服务费仅为采购单位了解市场行情、测算项目经费之用,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采购单位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应答文件。所有应答文件将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询价目的,不予退还。
六、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罗春香
电话:0772-****446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0772-****82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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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