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山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安庆高新区山口片高压走廊防护带环境整治及场平工程(标段十九、二十)及安庆高新区山口片水域占用补偿工程(六期)-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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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山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高新区山口片高压走廊防护带环境整治及场平工程(标段十九、二十)及**高新区山口片水域占用补偿工程(六期)-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山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高新区山口片高压走廊防护带环境整治及场平工程(标段十九、二十)及**高新区山口片水域占用补偿工程(六期)-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费率:17.50%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费率:15.09%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公司,费率:15.11%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焦明开:135****079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焦明开

联系方式:135****079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06
中标通知
安庆市山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安庆高新区山口片高压走廊防护带环境整治及场平工程(标段十九、二十)及安庆高新区山口片水域占用补偿工程(六期)-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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