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锦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一期)

审批
湖南-衡阳-石鼓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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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00MACXHB6K3R杨理想
宋成皎****经济开发区
**省****经济开发区**路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一期)****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路3号
经度:112.63893 纬度: 26.97534****环境局
2024-07-25
衡环发〔2024〕115号****0400MACXHB6K3R001P
2025-03-0623516.5
630****
****0400MACXHB6K3R******公司
****0703MA4TCREP3B****公司
914********521411P2025-03-25
2025-03-30
2026-04-012026-04-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31VjqiI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公司拟投资30516.5****经济开发区**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已投资23516.5****经济开发区**年产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一期)
2023年9月成立之初及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名称为******公司,2025年6月建设单位名称已由环评批复的******公司更名为目前的****,****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仍为****0400MACXHB6K3R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甲烷氯化物生产线(含氢氯化单元、氯化单元、精馏单元、回收处理单元(甲醇回收和盐酸提浓设施)、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单元和四氯化碳转盐酸单元),并配套相关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产甲烷氯化物20万吨;二期在一期建设的生产线基础上,氢氯化单元增加搪瓷反应釜和氯甲烷压缩机,氯化单元增加氯化反应器、化氢塔,回收处理单元增加稀硫酸提浓设施,并新增相关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甲烷氯化物年产量增加至30万吨。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建设甲烷氯化物生产线(含一套氢氯化单元、一套氯化单元、一套精馏单元、一套回收处理单元(包含甲醇回收、盐酸提浓)、一套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单元),并配套相关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产甲烷氯化物20万吨。
一套四氯化碳转盐酸单元由一期变更至二期建设(实际环评工艺及产排污等为二期内容,只因环评中概况内容笔误导致环评批复写为一期建设);其他一期内容均已落实。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将另行开展二期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甲烷氯化物的生产装置包括氢氯化单元、氯化单元、精制单元、CTC(四氯化碳)转化装置单元。生产甲烷氯化物采用甲醇法,主要为甲醇氢氯化和一氯甲烷氯化两步反应以及产品精制、HC1吸收、四氯化碳气相催化转一氯甲烷(CTC转换)等多级工序完成。甲烷氯化物的生产装置包括氢氯化单元、氯化单元、精制单元、CTC(四氯化碳)转化装置单元。生产甲烷氯化物采用甲醇法,主要为甲醇氢氯化和一氯甲烷氯化两步反应以及产品精制、HC1吸收、四氯化碳气相催化转一氯甲烷(CTC转换)等多级工序完成。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对生产装置加强管理,选用密闭性能好的设备装置,按要求实行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储罐采用高效密封,减少呼吸损失。生产线废气均通过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相应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氢氯化单元废气经“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精馏单元和转化单元(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废气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回收处理单元中氯化氢吸收工序废气经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四氯化碳转盐酸单元产生废气经碱洗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2),稀硫酸提浓单元废气经“一级冷凝+活性炭吸附+碱洗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处理站废气经密闭加盖收集后再经“生物滴滤”措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再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上述废气中涉及的氯气、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二氯甲烷、氯仿、氯乙烯等特征因子排放浓度应满足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浓度限值;氨、硫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厂界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浓度限值;厂界甲醇、氯气、硫酸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H2S、NH3等恶臭污染物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标准值。2、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厂区给排水系统,污水管网采用明管(架空)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工艺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的****公司PVC污水处理站经“中和+芬顿反应+微电解+混凝沉淀+膜过滤”(仅处理本项目一期排入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总排口与建滔排水共用“一企一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期工程拟****处理站……; 生活污水经****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总排口按要求安装和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污染监控系统联网,并保证正常运行。 3、加强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废暂存库,其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精/蒸馏残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干燥剂属于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后交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5、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各级防渗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切实落实防渗措施,并从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来降低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6、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场应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2-95)等规定,设置生态环境部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在各气、水、声排污口(污染源)挂牌标识,做到各排污口(污染源)的环保标志明显,便于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单位须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对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加强环保设施在日常运行、检修等各时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建立环保设施安全台账和管理制度,并加强管理和巡查,杜绝发生环保设施安全事故。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1、一期工程已加强对生产装置管理,已选用密闭性能好的设备装置,已按季度开展VOCs的LDAR报告(其中2025年第四季度报告详见附件20);储罐采用储罐采取氮封/空气封控制无组织排放。 一期工程氢氯化单元废气经“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精馏单元和转化单元(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废气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回收处理单元中HCl吸收工序废气经“二级水洗+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硫酸脱可燃气尾气经“一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 根据验收检测数据可知脱污塔废气排放口(DA00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硫酸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应限值,其余各污染因子检测结果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相关限值。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口(DA004)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检测结果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限值。一期工程厂界无组织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7限值,无组织甲醇、氯气、氯乙烯、硫酸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二级限值。 2、一期工程已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且生产废水管网采用架空管线铺设。 一期工程产生的工艺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的****公司PVC****处理站经“中和+芬顿反应+脱气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接触氧化+生化沉淀+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总排口与建滔排水共用“一企一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数据依托建滔PVC装置污水站总排口各污染物检测因子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处理厂纳管标准。****水厂区排放口各污染物检测因子浓度达****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排污许可限值。 已在雨水排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流量、pH、COD在线监控系统;****公司PVC装置污水**端进水口安装废水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控系统。 3、一期工程已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部分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数据可知,一期工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3间危废暂存间总面积116.78m2,其中丁类仓库危废间1间面积92.28m2、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1面积12.25m2储存废活性炭、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2面积12.25m2。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防腐、防雨、防流失等措施,装贴危废标识标牌,制定台账。 精馏残液、重蒸残液为液体危废部分收集至罐区四210m3废液罐内暂存,部分采用吨桶包装后临时存放在丁类仓库精馏残液储存间,当天委托****清运出厂处置。其他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相应的2个甲类仓库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94.27m2,废干燥剂等分类分区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委托物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一期厂区按照环评中分区防渗要求,对重点防渗区采取水泥硬化+环氧地坪树脂+防渗膜等措施,并在一期厂区西南侧和东北侧共建设了2个地下水监控井(上下游各1个);已制定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并在调试期间按计划方案开展了相应监测,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6、已对一期工程2个废气排气筒出口规范建设排污口及采样监测设施;已规范建设生活污水排放口、后期清净雨水排放口及采样检测设施(其中雨水排放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对各排放口、固废暂存间设立相应环保标识标牌。 7、已建立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及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按制度及计划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已按安全相关规定对危化品、危废落实各环节管理。 已建立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及安全隐患排查。已在厂区北侧建设5106m3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
1、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措施由二期建设提前至一期建设。 2、****公司PVC装置污水站处理本项目废水,****园区多个企业的废水,****公司PVC装置污水站处理工艺发生变更,但仍属于HJ853-2017可行工艺且出水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PVC****园区内多个企业废水,****公司废水能否达到接纳水质要求,****公司废水专管单独进入PVC装置污水**段进水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出水在****公司总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控系统。 3、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加13.78m2,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增加3.27m2,固废量未增加,但贮存能力增大,优于环评。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以下指标内:化学需氧量≤2.29吨/年;氨氮≤0.37吨/年;VOCs≤6.85吨/年。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有关要求,****管委会已出具《关于提请****经济开发区年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区域削减方案的函》,****环境局松木分局应抓好方案落实,并确保纳入该替代削减方案的相关项目的排污总量按期予以核减。 2、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竣工验收工作。……1、已购买废水总量指标COD:2.29t/a、氨氮:0.37t/a,排污许可证已核定一期VOCs总量指标3.66t/a。本次一期工程验收折算后各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总量指标内。 根据已出具的区域削减方案,本项目主要污染物VOCs****公司,已按照区域削减替代方案在2025年落实。COD、氨氮区域****处理厂,已按照区域削减替代方案在2023年完成。 2、已于2025年3月5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00MACXHB6K3R001Z)。一期工程已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规定开展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3.0617 0 0 0 3.062 3.062
0 1.4084 2.29 0 0 1.408 1.408
0 0.109 0.37 0 0 0.109 0.10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797.2 0 0 0 2797.2 2797.2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3126 6.85 0 0 0.313 0.31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治理设施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处理厂纳管标准 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然后泵至生产****公司PVC****处理站处理(污水站处理工艺“中和+芬顿反应+脱气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接触氧化+生化沉淀+混凝沉淀”),生产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分别经对应区域雨、污水管网收集经****公司PVC****处理站处****公司****园区****处理厂,****公司PVC****处理站进水口安装流量、pH、COD、NH3-N在线监控系统)。后期清净雨水经雨水排口(已安装流量、pH、COD在线监控和视****园区市政雨水管网。 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数据依托建滔PVC装置污水站总排口各污染物检测因子浓度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处理厂纳管标准。
2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排污许可限值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水厂区排放口各污染物检测因子浓度达****处理厂纳管标准及排污许可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装置区废气治理设施 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应限值;其他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表6对应限值。 一期工程氢氯化单元废气经“三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精馏单元和转化单元(四氯化碳转五氯丙烷)废气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回收处理单元中HCl吸收工序废气经“二级水洗+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硫酸脱可燃气尾气经“一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脱污塔(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 脱污塔废气排放口(DA00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硫酸雾浓度及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对应限值,其余各污染因子检测结果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限值。
2 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中120mg/m3 甲类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收集后经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4) 甲类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放口(DA004)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防治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一期工程已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部分高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一期工程厂界四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各级防渗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切实落实防渗措施,并从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来降低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的影响。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一期厂区按照环评中分区防渗要求,对重点防渗区采取水泥硬化+环氧地坪树脂+防渗膜等措施,并在一期厂区西南侧和东北侧共建设了2个地下水监控井(上下游各1个);已制定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并在调试期间按计划方案开展了相应监测,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废暂存库,其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精/蒸馏残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机油、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浮渣等危险废物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干燥剂属于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后交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一期工程危险废物:3间危废暂存间总面积116.78m2,其中丁类仓库危废间1间面积92.28m2、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1面积12.25m2储存废活性炭、甲类仓库危废暂存间2面积12.25m2。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防腐、防雨、防流失等措施,装贴危废标识标牌,制定台账。 精馏残液、重蒸残液为液体危废部分收集至罐区四210m3废液罐内暂存,部分采用吨桶包装后临时存放在丁类仓库精馏残液储存间,当天委托****清运出厂处置。其他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暂存相应的2个甲类仓库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一般固废: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94.27m2,废干燥剂等分类分区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委托物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须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对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加强环保设施在日常运行、检修等各时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建立环保设施安全台账和管理制度,并加强管理和巡查,杜绝发生环保设施安全事故。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期工程已建立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有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及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按制度及计划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已按安全相关规定对危化品、危废落实各环节管理。 已建立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各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及安全隐患排查。已在厂区北侧建设5106m3事故应急池,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物资。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该项目为平衡建滔****公司(以下简称“建滔公司”)烧碱装置的副产液氯而建设,****公司。 2、一期工程产生的工艺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的****公司PVC污水处理站经“中和+芬顿反应+微电解+混凝沉淀+膜过滤”(仅处理本项目一期排入的废水)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总排口与建滔排水共用“一企一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1、一期工程所需液****公司。 2、一期工程产生的工艺废水、装置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和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经**的****公司PVC****处理站经“中和+芬顿反应+脱气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接触氧化+生化沉淀+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总排口与建滔排水共用“一企一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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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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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以下指标内:化学需氧量≤2.29吨/年;氨氮≤0.37吨/年;VOCs≤6.85吨/年。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有关要求,****管委会已出具《关于提请****经济开发区年30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区域削减方案的函》,****环境局松木分局应抓好方案落实,并确保纳入该替代削减方案的相关项目的排污总量按期予以核减。已购买废水总量指标COD:2.29t/a、氨氮:0.37t/a,排污许可证已核定一期VOCs总量指标3.66t/a。本次一期工程验收折算后各污染物排放控制在总量指标内。 根据已出具的区域削减方案,本项目主要污染物VOCs****公司,已按照区域削减替代方案在2025年落实。COD、氨氮区域****处理厂,已按照区域削减替代方案在2023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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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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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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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相关工作。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已于2025年3月5日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0400MACXHB6K3R001Z)。一期工程已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规定开展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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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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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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