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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函
各参选人:
沪昆线**货场供电线改造工程(编号****)比选文件第一部分澄清修改如下: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5月7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09时30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标书代写
修改为: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4时00分至2026年5月7日14时30分,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7日14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11号楼1601。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
2026年5月6日